珠海房产网丨珠海公积金买房不简单,这些错误认知或将让你损失惨重
房价作为民生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居高不下的房价让很多人选择了贷款买房,不过高额的房贷利率购房者压力倍增,所以选择通过公积金贷款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潮流购房形式。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确能够有效减轻购房者的压力,但很多人在使用公积金时存在一定认知错误,如果没有小心规避这些错误的话,很可能损失惨重哟。
第一条是拿到贷款可以断交。很多人觉得既然已经买了房子,用公积金贷了款,那就完全没有续交的必要了,于是就不会继续交存住房公积金,但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甚至可以说是违法的。在拿到贷款之后就断缴公积金是会被认定为欺骗行为的,面临的惩罚是会被要求提前还清房贷。第二条是提前还贷有违约金。很多人用过商业贷款的人都知道签订合同时因为确定了还款年限,所以提前还贷的话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于是很多人就想当然的认为使用公积金的贷款提前还贷也需要支付违约金,但作为一种福利政策这是不需要的。
第三条是只使用公积金贷款。虽然公积金贷款对缓解个人压力来说是非常有效的方式,但有时公积金申请的贷款额度比较低,所以可以选择组合贷款的方式。第四条是未婚同居可以共同申贷。未婚的同居情侣是无法将公积金进行共同申贷以提高贷款额度的,只有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才可以进行共同申贷。第五条是每套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人民刚需购房需求,所以说如果是买三套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是不可以的。另外公积金并不是只要开始缴纳就可以进行贷款的,地方政府要求需要缴纳到一定时间才能够使用公积金提取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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